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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谁知道深圳公积金在江西买房可以吗生存

民生新闻  2020-05-05 18:56 字号: 大 中 小

深圳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问题详情:辞职了。

离开深圳,想想公积金跟社保也别浪费,能不能提出来,怎么提江西九江黄先生

推荐回答:#了不起的城市#

深圳公积金有1 种提取情形主要包括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和8种其他提取情形。

这1 种提取情形涵盖了所有缴存职工,只要是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都可以办理提取业务。

五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1购房提取: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者。

2租房提取,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者。

还贷提取,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4建造翻建大修深圳市内住房,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八种其他提取情形

1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适用条件: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者。

2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适用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者。

国外或港澳台定居销户提取,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者。

4退休销户提取,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者。

6大龄且账户封存两年提取,适用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适用条件,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大病提取,适用条件,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爸爸户口在贵州,有公积金。

妈妈户口在南充,无公积金。

可以用爸爸的公积金南充买房吗?推荐回答:谢谢邀请,查询到以下资料,请看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

一、合理确定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 5号

一、职责分工:(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二、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相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

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

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2017. .29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申请商业贷款购房的职工,购房行为在1年内的(购房行为的时间计算起点:新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上的签约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可凭相关资料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仅限在省直单位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

2、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凡超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形,一律不得申请使用。

、进一步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凡异地购房的职工,需对提取人所提供的资料作进一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完毕,对租房的职工,需对提取人所提供的资料作进一步核实,并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完毕。

4、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其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优先用于公积金的还款,不可用于冲抵购房首付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关于房屋套数及首付款的认定:1、大力支持刚性住房贷款需求,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未申请过住房贷款的,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2、执行“认贷不认房”的原则,以夫妻双方个人征信贷款记录及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作为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凡已申请过一次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包括商住两用房】商业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首套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结清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0%。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过2次以上(含)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包括商住两用房】商业贷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仍不低于40%。

(二)贷款条件的补充规定: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应具备现行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应遵循如下规定:1、凡是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其本人及配偶(仅限于省直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不可提取用于冲抵首付款,否则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2、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其本人及配偶(仅限于省直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帐户1年内未发生过购房支取。

、申请时限的规定:购房行为在6个月之内的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1)、新购商品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上》的签约时间为起点计算。

(2)、二手房以产权证登记时间为起点计算。

(三)、贷款额度的计算:可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款额计算具体为:

1、以借款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作为贷款额度测算依据的: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 0×可贷款年限

2、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作为贷款额度测算依据的: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15×可贷款年限1+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15×可贷款年限2

(四)、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对不良信用的贷款规定:凡逾期达到“连三累六”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公积金贷款。

三、本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如与原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7年 月29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16.1.12 第一条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 5号)、《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以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 号)、《贵州省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以严控风险为前提,按照有序试行、再推广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属贵阳市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三条本细则中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为与贵阳中心开展异地贷款合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四条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贵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二)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三)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五)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 期(含);(六)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七)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异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 0%)×贷款年限+职工缴存余额×5倍。

计算公式中“职工缴存余额”不足 万元的,按 万元计算。

贷款最高额度按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执行。

第七条异地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0年。

第八条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九条申请人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共同购房人的还需填写《共同借款人申请表》;(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有效);(三)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四)申请人(共有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五)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为无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中心出具的无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或有效期内的失业证,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六)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七)贵阳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申请人需提供的购房资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售房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或《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有《现房销售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该登记表;如已办理三证(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只需提供三证;(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异地贷款申请

(一)申请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身份证、户口簿向贵阳中心城区管理部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二)申请人持缴存证明及贵阳市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资料向贵阳中心委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十二条异地贷款受理及审批

(一)贵阳中心受托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并上报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批;(二)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审批工作人员在进行异地贷款审批前须通过等方式向缴存地中心核实,在缴存证明上备注核实情况并加盖业务审核章;(三)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审批通过的,按贵阳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在异地贷款发放后,由受托银行向申请人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四)申请人将返还的缴存证明回执联提交缴存地中心。

第十三条异地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后,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汇入贵阳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

异地贷款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贵阳中心发放的异地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

第十四条异地贷款借款人出现逾期时,贵阳中心应即时协调缴存地中心协助配合,有效控制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要时可协调缴存地中心配合直接划扣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异地贷款。

第十五条异地贷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

如借款人累计6个月(含)或连续 个月(含)以上未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贵阳中心可宣布贷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异地贷款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得本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由贵阳中心撤销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决定,限期退回所贷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2日开始实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湘建房[2014]144号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以上仅供参考alsjs

手里 5万,工资四千有公积金,在广西柳州可以买房吗?问题详情:

推荐回答: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回答。

第一种情况是在柳州市区,房价七八千一平了,好的地段房价已过万了。

以一套按100平米来计价的房子来算,总房价在70―100万元。

手上有 5万元,首付都没有问题了,但要房贷 5―65万元,贷20年,月供大约在2000―4000元。

所以工资四千,再加上公积金也好,买房是比较吃力的。

毕竟市里其他开支也很大,除非另在还有一个人一起来供房,否则生日不好过啊!

第二种情况是在柳州市管辖的五个县城,以融水县城为例,房价高的楼盘也有五六千元一平了,当然也还有三四千元一平的楼盘。

还是以一套按100平米来计价的房子来算,总房价在 5―60万元。

手上有 5万元,首付肯定没有问题,三四千一平的楼盘,基本上都可以付全款了!如果是总价是60万的房子,首付了 5万元,房贷25万元,贷20年,月供大约在1500元左右,工资四千,再加上公积金,买房是没有问题的。

深圳公积金能在太原买房吗?问题详情:

推荐回答:可以,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太原买房。

买房的城市不一定就是公积金缴存的城市,从2016年起,山西省外缴存公积金在太原买房就能申请贷款了。

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国内其他城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缴存人,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买房,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和贷款担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的,除按中心规定提交相关手续外,还须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缴存证明》需要加盖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印章。

职工在申请异地贷款后,承贷部门会通过个人贷款管理系统提交审核请求并将《缴存证明》复印件报送至中心个人贷款管理处,个人贷款管理处核实《缴存证明》所记载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信息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承贷部门继续办理剩余贷款手续。

发放异地贷款后,太原会将《缴存证明》回执邮寄至借款人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并将邮寄凭证存入借款人贷款档案。

另外,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异地购房都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需提供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等材料。

只要材料齐备,一般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贷款审批。

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吗?问题详情:为什么在东莞打工缴了公积金却不能在老家贷款买房?

推荐回答:一、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的, 但是有一定的城市限制。

具体政策要依据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支持和规定确定的,目前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暂时未全国普及。

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

1.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

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2.支持跨省互贷地区的城市包括: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

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

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4.目前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以及呼和浩特。

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公积金办理中心咨询一下。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 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 份);

、购房合同复印件( 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 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 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 个月工资明细表)( 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 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 份)。

查悦社保APP是主要面向已经缴纳社保、公积金的人群,提供社保查询、应用和公积金功能的平台。

用户在绑定社保卡和公积金账户后,即可随时查询社保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及缴费状态。

同时结合个人社保信息和社保政策推送个人定制的应用方案,帮助社保、公积金用户去了解和应用社保福利。

合肥现在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问题详情:合肥地区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推荐回答: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站公开信息可知,合肥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在深圳工作,然后在威海买房,公积金可以用吗?问题详情:想去深圳工作,然后在威海贷款买房,深圳的公积金可以用吗?

推荐回答:这种问题一问销售,二问中介 。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有差别的,除了在威海当地做房产的人知道以外,其他人很难知道准确的。

建议您,找个合适的新房房源,跟置业顾问建议,说你想买这房,能支持公积金吗?如果能,他肯定会告诉你。

不过不能,他也会帮你想办法。

置业顾问除了不能帮你解决钱的问题,其他方面是肯定尽力帮你解决的。

再找个差不多房源的二手中介 ,道理跟上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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