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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家企业将享受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

民生评论  2021-12-18 06:04 字号: 大 中 小

我市1520家企业将享受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新利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5月3日,分别从防城海关、东兴海关获悉,我市有1520家企业将适用新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享受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新利好”。其中,大海粮油、防城港核电公司等4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将享受可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等新增优惠措施。

据了解,这是自2014年12月1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一次重大调整,旨在使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本次修订加大了守信激励,如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从4项扩展到9项,增加了免除担保、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等措施,细化了查验率措施,将显著降低高资信企业的通关、物流等经营成本,使诚信守法企业更具‘获得感’。”防城海关相关负责人说。

明天就要改长袖了。 《管理办法》在加大守信激励的同时,对失信企业的惩戒也更加严厉。

据介绍

,《管理办法》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由原来的4项增加至9项,增加了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存样留像放行措施,以及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等费用,并将失信企业平均查验率提高到80%以上。

同时,新办法还提高了对失信企业的认定“门槛”,避免了企业因“无心之过”而被认定为失信的情形。

根据之前的《暂行办法》,年报关票数不超过2000票的企业,只要每年被海关查验发现过一次违规行为,就会被下调为“失信企业”,面临海关更为严厉的监管。走访东兴市部分报关企业了解到,这些企业大多是小型企业,报关票数不超过2000票,按照《暂行办法》,对他们打击非常大。

新实施的《办法》兼顾了大、中、小企业,比如对报关企业失信状况的认定标准修改为“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万分之五的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这一规定的修改和完善,给我市的小型报关企业发展信心。东兴市春联报关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春说:“新的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信用监管更加科学、全面,兼顾到了我们这种小企业,对我们来说形势更为利好,发展更安心了。”

还了解到,企业认证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持续规范守法,符合认证标准,否则因重新认证不通过或企业放弃认证而导致下调信用等级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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