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视野

设立离异不超两次的寄养门槛毫无必要

民生视野  2019-08-19 14:28 字号: 大 中 小

设立“离异不超两次”的寄养门槛毫无必要

原题【设立离异不超两次的寄养门槛毫无必要】

南京近日出台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南京的寄养家庭评估标准更强调寄养家庭、邻居关系和睦的环境,要求:主要照料人离异次数不应超过2次,本次婚姻应持续满2年。夫妻及家人不争吵打架。(据6月29日《现代快报》)

对于寄养家庭应符合什么标准,各地做法不一。南京市制定了主要照料人离异次数不应超过2次作为寄养标准之一,虽然不乏制度善意,但客观而言,该标准显然过于苛刻。

不难看出,为了防范所谓的风险,将标准定得过于苛刻甚至细化到部分人的离异次数实属矫枉过正,最终对想实施寄养的公民个体、寄养儿童群体也是一种伤害。社会家庭寄养的终极目的是让儿童更幸福、最大限度获得可能的家庭救济和家庭幸福,和限制某些家庭让一些可能的被寄养儿童失去机会相比,社会公众一定更欢迎寄养标准相对宽松、尽可能地给予儿童寄养机会的标准。

当地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采取离异两次的限制规定却是不必要的。家庭寄养的性质完全区别于法律规定的收养(领养)行为。家庭收养行为法律规定严苛,按照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这些规定目的在于切实保护被收养人权益。收养要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最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关系将被法律认同于父母子女关系,将享有继承权等权利,也是最大限度防止反悔。因此,收养的严苛是必要的。但日益兴盛的家庭寄养不同,寄养家庭与被寄养者之间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简单

,合同期间较为短暂,也具有更多的悔约机会。那么,在这样一个需求更广泛、受众群体更多,更有利于儿童群体的家庭寄养行为上,程序和标准上越是严苛,越不利于发挥家庭寄养的作用,可能的被家庭照顾的儿童越少。

在国外,家庭寄养被广泛应用,其程序简便、寄养方式灵活,周末寄养、假期寄养等模式日益成为主流。为了可能的被寄养儿童的未来和幸福,为了扩大社会温暖和社会关爱,我们有必要重视家庭寄养制度的构筑,更希望家庭寄养成为一种简便易行的献爱心的方式,少一些人为障碍、多一些理解,多一些以儿童权利保障为核心的制度设计,家庭寄养才能更健康发展。一些地方根本不必要的离异两次不得寄养的标准还是取消为好。

孩子脸色发黄怎么回事丁桂牌薏芽健脾凝胶宝宝健脾吃什么

云南生物谷药业产业文化

生物谷灯盏花药用价值

灯盏花产业发展市场包含哪些企业

传说中的八子是啥

优卡丹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作用

整肠生长期吃有依赖性吗

微信小程序后台
幼儿发烧可以吃优卡丹吗
小宝宝脸色发黄怎么回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