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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街道关于转发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民生舆情  2019-07-12 14:54 字号: 大 中 小

江南街道关于转发《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

江南办发〔2017〕15号

关于转发《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成员单位、企业:

现将《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港南安委办〔2017〕39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港南安委办〔2017〕39号)

2017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 港 市 港 南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港南安委办〔2017〕39号

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贵安委〔2017〕8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镇(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于4月27日上午12:00前将通知传达到各学校、企业,并于5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包含检查通知、问题整改要求、工作总结、宣传资料及相关检查的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区安委办(联系电话:4328102 邮箱:gangnanan@163.com)。区安委会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5月4日前对各镇(街道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贵安委〔2017〕8号)

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贵安委〔2017〕8号

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4月25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交通、安监和铁路等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日崇左、桂林、梧州等地连续发生多起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为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当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加强领导,扎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学校安全方面,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五一放假前,要督促学校每个班级都要对学生开展防溺水、防踩踏、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要进一步明确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并督促各学校按要求抓好落实;要组织学校针对学生上学、放学等关键时段和学生过马路等重点环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督促学校确保每个学生都离开学校后,教师才能离开学校;要会同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根据《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等有关要求,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

交通安全方面,围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车流人流密集、学校路口、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路面管控,加大上路执法巡查和监控的力度和密度;要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要全面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公路安全行车状况;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把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中小学校社会活动和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校园宣传橱窗或宣传栏上展出,培养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要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把车辆、船舶、设施设备关,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资格证制度,落实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特种设备操作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跟踪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公路管护单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客运车辆GPS动态监管制度和责任。推进安全带&生命带工程和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禁营运客车夜间通行。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加大对重点渡口渡船的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行为。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继续开展防坍塌和防高空坠落专项行动。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码头渡口船只的管理,对船舶船员适航状况、救生、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大力推行渡船乘客穿戴救生衣活动;加强航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事故多发等重点水域、重点航段巡航检查;严禁农民自备船载客、严禁夜航、严禁恶劣天气出航。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审查施工队伍和人员资质条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宣传教育等工作,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预防高处坠落,重点检查项目部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情况;脚手架架体内封闭情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楼层防护门设置情况

。要预防触电,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要对机械设备拆装使用、模板工程搭设和拆除、土方开挖和支护等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整治,重点预防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卸料平台坍塌和房屋拆除引起的坍塌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停工限期整改。要强化起重机械事故预防,重点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是否经检测合格,是否经过登记备案,附墙和顶升是否经过验收,是否定期进行试验、维护保养;检查物料提升机是否进行了一视频两联动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要预防物体打击,认真检查脚手架外立网防护是否严密,脚手板是否满铺;出入口的防护棚、钢筋加工棚尺寸是否符合高处坠落半径要求;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要求设置了警示标志。要预防中毒和窒息,重点检查人工挖孔桩施工是否做好通风、用电、盖板、堆土、上下交通等各项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方面,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重点加强对学校、宾馆、饭店、市场、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火源电源安全、应急措施和设备到位。要切实加强KTV娱乐场所和汗蒸洗浴足疗等营业性休闲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场所在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方面的隐患,凡检查发现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凡检查发现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损坏、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检查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全力推动整改。凡检查发现电热膜产品不合格、线路布置不合理及用火用电问题隐患突出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完毕,特别是针对汗蒸房使用电热膜加热的问题,要督促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维护要求。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方面,安监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泄露爆炸和中毒事故。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门店。

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储存、零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网点,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旅游景区景点安全方面,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对公众娱乐场所和索道、缆车、吊桥、游艺机等各种游乐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公众娱乐场所和旅游设施、设备,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关停;旅游企业要对旅游景区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泥石流、坍塌等预兆情况要进行风险分析,并加以防范,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要加强对饭店、宾馆、重点旅游娱乐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气、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同时,各县市区、发改、工信、国土、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油气输送管道、民爆器材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产停业。五一节过后,放假停工停产的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对各生产环节、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各作业部位进行全面的复工检查,确保企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五一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4月27日上午9:00前将该通知转发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于12:00前将通知传达到各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并于5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包含检查通知、问题整改要求、工作总结、媒体宣传资料及相关检查的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电话:4563462 邮箱:xietiaoke@126.com)。市安委会将根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要求,在5月5日前对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乡镇、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

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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